发一个平安的内部文件
寿险业务员推介信用卡的品质管理规定
取得推介资格的寿险业务员严格遵守信用卡推介业务管理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如有违反规定立即取消其信用卡业务推介资格,并视情况给予相应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寿险业务员禁止行为主要包括:
1 冒名申请或擅自代客户申请卡片行为: 业务员在申请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以客户的名义和资料申请卡片。 极其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一百九十六条之规定。
2 唆使、纵容、放任客户提供虚假资料信息行为: 业务员为了提高业绩或出于其它目的,为使客户申请被批核,唆使、纵容、放任客户提供虚假申请资料。或者是在明知客户资料虚假的情况下不及时向信用卡事业部通报,放任风险情况的发生。 非常严重,民事欺诈
3 虚构客户资料信息行为: 业务员为了提高业绩或出于其它目的,擅自或串通申请人提供虚假资料以骗取审核部门信任,如虚构客户为内部员工、保险客户,或挂在其他公司名下等。 非常严重,合同欺诈行为
4 伪造、变造客户证明材料行为: 业务员为了提高业绩或出于其它目的,串通申请人或者擅自伪造、篡改申请人书面证明材料以骗取审核部门信任。如伪造工作证明文件、篡改收入证明数字等。 非常严重,合同欺诈行为
5 代客户签名行为: 业务员代客户在申请书确认栏签名的行为,无论申请人是否知情。 非常严重,无权代理行为
6 填写不实推广注记行为: 业务员为了提高业绩或出于其它目的,在申请书推广注记栏填写虚假注记。如虚构描述客户为我公司VIP客户,或虚假说明已核实客户证明材料等。 严重
7 将本人或亲友信息作为客户信息填写的行为: 业务员将自己或亲友的信息(账单地址、电话等)填写到客户的资料栏,导致审核人员无法确认是否客户本人意愿申请信用卡。 严重
8 私自影印、复制、泄露客户资料或将客户资料转作他用的行为; 业务员擅自保留客户身份证明文件、财力证明文件等资料,用于申请我行信用卡以外的用途,或将客户资料外泄造成一定不良后果的。 严重
9 外包行为或委外推广: 业务员私自将信用卡推广业务外包给不具备代理资格的个人或外包公司。 严重
10 接受或协助非法信用卡代办机构进件: 业务员接受非法或未经授权的信用卡代办机构进件作为本人进件,或协助非法或未经授权的信用卡代办机构进件。 严重
11 私自接受他人转件或将多人推广件挂在一人名下: 业务员为提高推广成绩,私自接受他人转件或将多人推广件挂在一人名下。 严重
12 在推广过程中不当得利行为: 业务员在推广过程中,不当私自接受他人财务行为。 严重
13 夹塞办卡行为: 指夹带非团办单位员工申请信用卡的行为。 严重
14 团办报批虚假注记: 指团办报批过程中,推广员填写虚假信息 严重
好贴顶一下
以后中国人寿,太保,人保业务员都会拉客
不是很懂!
是针对业务员的吧,这样情况好象不多啊
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