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新版《中信银行信用卡飞行里程计划条款及细则》的公告
中信银行信用卡飞行里程计划条款及细则,2011年9月21日启用
1.凡持有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下称“卡中心”)发行的有效期内且从未被撤销或禁止使用的计积分信用卡主卡(下称“中信信用卡”)的个人(下称“持卡人”)均可申请参加中信银行信用卡飞行里程计划(下称“本计划”)。
2.持卡人在成为参与本计划航空公司(下称“航空公司”)会员后,即可有权申请将其中信信用卡的积分(下称“信用卡积分”)兑换为相应航空公司的飞行里程/飞行积分/奖励里程。
3.持卡人可拨打40088-95558客服热线或登录中信银行信用卡积分商城申请将信用卡积分兑换为飞行里程/飞行积分/奖励里程。
4.卡中心受理持卡人的兑换请求,符合条件的将准予兑换。卡中心核准兑换的飞行里程/飞行积分/奖励里程将由航空公司存入持卡人本人的航空公司会员账户,已兑换成飞行里程/飞行积分/奖励里程的信用卡积分不可再转回信用卡账户内。
5.信用卡积分必须在有效期内申请兑换飞行里程/飞行积分/奖励里程。信用卡积分有效期限参见中信银行信用卡《积分计划活动条款及细则》。
6.信用卡积分每25分可兑换国航1公里飞行里程,每次兑换的飞行里程应为500公里(即12,500信用卡积分)或其倍数;信用卡积分每25分可兑换东航1飞行积分,每次兑换的飞行积分应为500飞行积分(即12,500信用卡积分)或其倍数;信用卡积分每25分可兑换南航1公里奖励里程,每次兑换的奖励里程应为500公里(即12,500信用卡积分)或其倍数。具体的信用卡积分累计及计算规则,以中信银行信用卡《积分计划活动条款及细则》为准。
7.申请兑换该项目,持卡人须支付手续费人民币30元/笔,该费用将从持卡人指定的信用卡账户扣除,若未注明,将随机从其中一张卡片中扣除。
8.持卡人每自然年度存入的飞行里程/飞行积分/奖励里程上限为150,000飞行里程/飞行积分/奖励里程;每个航空公司会员账户每自然年度存入的飞行里程/飞行积分/奖励里程上限为150,000飞行里程/飞行积分/奖励里程。
9.持卡人成功获得航空公司核准之会籍后,航空公司将会寄上有关飞行计划的条款及细则,持卡人须遵守有关计划之规定,兑换的飞行里程/飞行积分/奖励里程的使用方法请参照并遵守各航空公司公布的服务条款及规则。假设航空公司条款及细则与卡中心有关规定相冲突的,以卡中心规定为准。卡中心对已兑换的飞行里程/飞行积分/奖励里程的使用,以及持卡人参加航空公司就飞行计划会员组织的一切活动和安排,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10.在法律范围内,对于一切有关本飞行里程计划的参加资格或积分兑换的问题或争议,卡中心保留最终解释权和最终决定权。
11.信用卡积分的累积或兑换若涉及任何舞弊行为或欺诈行为,所有已累积的飞行里程/飞行积分/奖励里程数将视为无效。卡中心亦保留对持卡人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12.卡中心对由航空公司提供或应由航空公司提供的服务以及由此产生的或与此有关的任何争议或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
13.假设航空公司根据其运营状况对飞行计划的有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规则、条文、优惠、参与资格及里程/积分转换等),做出局部或整体的修改,不论航空公司是否已向持卡人通知该改变和修改,卡中心将不对上述改变以及因上述改变对持卡人造成的任何影响承担任何责任。
14.卡中心保留在无需说明理由的情况下,随时取消本飞行里程计划或增删、修订本细则的权利。
15.因本飞行里程计划产生的任何争议或纠纷,经友好协商仍不能解决的,须提交卡中心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和以前的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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